湖南法治报讯(见习记者 周萌 通讯员 吴燕)
为提升司法公信力,扩大公益诉讼知晓度。12月7日,临澧县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检察新闻发布会,向社会公布并介绍本年度公益诉讼重点工作和相关数据。会议邀请县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及省市县三级媒体参加,该院办公室负责人主持新闻发布会。
会上,临澧县检察院分管领导对本院今年以来,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上,所实施的有力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效进行了通报。
临澧检察践行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》及省委实施意见,坚持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发展思想,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。
注重诉前程序解决问题,临澧检察坚持公益诉讼是“协同之诉”“督促之诉”“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”等理念,与行政机关建立起既监督又协作的关系,先后出台了多项工作机制,加强双方工作联络,共同形成公益保护的合力。坚持提升公益诉讼的社会参与度,聘请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等部门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,提升公益诉讼办案专业化水平。积极推进最高检“益心为公”云平台试点工作,为办案组提供线索、建言献策。就具有典型意义的公益诉讼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,充分听取社会意见建议作出处理决定。
今年1至11月,该院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69件,发出检察建议62份,行政机关已回复整改56件;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,公告4件,起诉判决2件;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磋商2件。其中,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立案39件;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22件;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立案3件;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立案1件;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立案8件;安全生产领域立案2件;等外领域立案5件。通过办案,督促对9处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不力的情况进行了整改,责令滥伐林木者补种树木1101株,处罚款83396.5元,责令恢复非法占用土地68907平方米,退还11519平方米,拆除非法占用土地的临时建筑物、构筑物944平方米,处罚款1217909元,收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、渔业资源修复费17000余元。督促对12家网络餐饮经营户、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,对16处学校食堂或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整改。对15处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经营者进行了责令整改或处罚,处罚款115564余元。对9处侵占、阻挡无障碍通道的现象进行了整改,新施划无障碍停车位10余个。
在会议提答互动环节中,该院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,对媒体记者在公益诉讼领域的有关提问,进行了详细的解答。
一审:李林俊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责编:周萌 实习编辑:杨歌
来源:湖南法治报